当前位置:首页 > 中标结果>ZTXYZB25-199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站萨拉齐东站区房屋及配套设施大修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中标结果
内蒙古自治区
公告内容
ZTXYZB**-***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站萨拉齐东站区房屋及配套设施大修项目中标结果公示
各投标人:
ZTXYZB**-***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站萨拉齐东站区房屋及配套设施大修项目招标采购评标工作已经结束,现将确定的中标人等信息公示如下:
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至****年**月**日止
公示自****年4月**日至4月**日止3天;在公示期间所有投标人和其他利害关系人对评标结果有异议,须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站异议受理部门提出,异议受理部门市电:***注册后查看**** 招标单位项目负责人:刘琳,***注册后查看****,邮箱:htjhxzbyysl@***.com。
异议受理程序:
异议实行实名制,应在规定时限内以异议函件的形式向中国铁路呼和浩特局集团有限公司包头车站异议受理部门提出。
异议函件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
(一)异议人的名称、地址及有效联系方式。
(二)异议人具有《营业执照》的,附《营业执照》复印件。
(三)异议事项的基本事实及相关证明材料。
(四)异议请求及主张。
(五)异议人为相关利害关系人的,应提供与招标采购活动存在利害关系的证明材料。
(六)异议函件有关材料是外文的,异议人应同时提供其中文译本,并附相关的真实性证明。
异议人为法人的,异议函件需由其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字和加盖单位公章,并附法人授权书及授权代表人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异议人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的,异议函件必须由其主要负责人或异议人本人签字,并附有效身份证明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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